通讯条目的登记
在个人通讯簿或共享通讯簿中注册地址。
操作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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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页眉处的应用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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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[通讯录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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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通讯录”页面中,选择要登记通讯条目的通讯录,点击[登记通讯条目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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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“通讯条目的登记”页面中,设置必要的项目。
“通讯条目的登记”页面中的项目“通讯条目的登记”页面中的项目根据系统管理员的设置有所不同。
项目 说明 个人名称(拼音) 为空时,输入个人名称后,“个人名称(拼音)”栏中将自动输入拼写(仅支持日语、英文)。
但当个人名称中输入了片假名、数字或全角英文时,此项不会自动填入。
“个人名称(拼音)”也可用于通讯条目的排序。
详情请参考关于用户名单和通讯条目的显示顺序。[路线搜索...] 从互联网上的路线搜索结果捕获路线和票价。
只能搜索日本的路线。此功能使用 Internet 集成服务。
根据系统管理员设置,此功能可能不可用。 -
确认设置内容,点击[登记]。
重复利用并登记通讯条目
重用该地址以注册地址。
您可以重复使用个人通讯簿和共享通讯簿中的地址。
操作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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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页眉处的应用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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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[通讯录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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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"通讯簿"屏幕上,选择要在何处注册地址的书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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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击要重复使用的地址的显示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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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"地址详细信息"屏幕上,单击"重复使用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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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"创建地址"屏幕上,根据需要更改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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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设置内容,点击[登记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