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形式的复制

复制已有的申请形式,在同一类别中创建新的申请形式。
通过复制创建的申请形式的内容如下:

  • 申请形式名称及申请形式代码
    "复制(复制源内容)"后自动输入。
  • 其他申请形式信息 / 管理员用备注 / 项目
    与复制源内容相同。
  • 申请编号 / 批准编号
    与复制源内容相同。
    最终申请编号不会初始化。最终批准编号初始化为“0”。
  • 路径 / 路径分支
    如果已设置来自源的共享路径,则复制的提交表单具有与源相同的路径和分支设置。
    如果已从源设置专用路径,则复制的提交表单将从路径和分支设置中删除。
  • 有效 / 无效
    要复制的申请形式为“有效”,且设置了共享路径时,所复制的申请形式也为“有效”。
    如果源已启用,并且您已设置专用路径,则复制的申请形式将被禁用,因为该路径将被删除。
操作步骤:
  1. 点击页眉处齿轮状的管理员菜单图标。

  2. 点击[系统设置]。

  3. 选择“各应用程序的管理”标签页。

  4. 点击[Workflow]。

  5. 点击[申请形式列表]。

  6. 在“申请形式的列表”页面中,选择类别。

  7. 选中要复制的申请形式的复选框,然后点击“复制”。

    创建的申请形式将显示在申请形式列表的最下面。
    用红色边框圈出复制按钮的图片

  8. 如有必要,请更改申请形式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