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管理的常规设置
在文件管理的“常规设置”页面中,设置文件管理的基本功能。
操作步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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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页眉处齿轮状的管理员菜单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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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[系统设置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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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“各应用程序的管理”标签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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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[文件管理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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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[常规设置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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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"常规设置"页面的"已删除文件/文件夹的保存期间"项目中,选择保存期间。
设置从文件管理中删除的文件和文件夹的短时保存期间。
只有系统管理员和应用程序管理员可以恢复已删除的文件夹。
可以设置的天数为以天为单位的1天到10天。 -
在"批量下载的上限值"项目中,选择文件大小。
设置将多个文件下载到一个zip文件中时,一次可下载的文件大小的上限值。
设置压缩到zip文件之前的文件总大小。初始值为30MB。
可选择的文件大小为:- 5MB
- 10MB
- 30MB
- 50MB
- 100MB
- 300MB
- 无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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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设置内容,点击[更改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