将发给自己的电话记录设置为可用邮件转发。 使用邮件转发电话记录的功能,系统管理员需设置系统邮件账户才可使用。在转发的电话记录的发送人地址使用系统邮件账户。 若设置邮件转发,“电话记录”页面的用户名称的后面将显示“(已设置邮件转发)”。
在“个人设置”页面,按照[各应用程序的设置]>[电话记录]>[邮件转发的设置]的顺序点击。
在“邮件转发的设置”页面,设置必要的项目,点击[设置]。
可以设置的项目如下所示。
电话记录的转发:选择是否转发电话记录。
接收电话记录的邮件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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