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的提醒
在应用、空间或用户的回复栏中,可指定提醒对象。
如指定了提醒对象,将向对象用户发送“与我相关”的通知。
“与我相关”通知和“全部”通知的区别
可用以下方法指定提醒对象:
- 指定用户、组织或组为提醒对象
- 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
将用户、组织、组指定为提醒对象
指定用户、组织或组为提醒对象。
-
点击回复栏的[提醒],或者在回复栏中直接输入“@(半角)”。
-
输入提醒对象。
根据输入内容显示提醒对象的候选项。根据以下项目搜索候选:- 提醒对象为用户时
- 显示名称
- 其他语言下的显示名称
- 姓名的拼音
- 登录名称
- 提醒对象为组织时
- 组织名称
- 其他语言下的显示名称
- 组织代码
- 提醒对象为组时
- 组名称
- 组代码
- 提醒对象为用户时
-
使用键盘的上下键选择提醒对象并按下“Enter”键。或者用鼠标选择提醒对象。
正确指定提醒对象时,提醒对象的字符会显示为蓝色。可指定多个提醒对象。
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
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时,请点击[回复]或[回复全部]。
如点击[回复],仅填写了该回复或评论的用户将收到提醒通知。
如点击[回复全部],填写了该回复或评论的用户、以及该评论或回复中被指定为提醒对象的用户、组织、组都将收到提醒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