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定评论或回复的提醒对象

文章编号:040291

在应用、空间或用户的回复栏中,可指定提醒对象。
如指定了提醒对象,将向对象用户发送“与我相关”的通知。
“与我相关”通知和“全部”通知的区别

可用以下方法指定提醒对象:

  • 指定用户、组织或组为提醒对象
  • 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

将用户、组织、组指定为提醒对象

指定用户、组织或组为提醒对象。

  1. 点击回复栏的[提醒],或者在回复栏中直接输入“@(半角)”。
    截图:回复栏

  2. 输入提醒对象。
    根据输入内容显示提醒对象的候选项。根据以下项目搜索候选:

    • 提醒对象为用户时
      • 显示名称
      • 其他语言下的显示名称
      • 姓名的拼音
      • 登录名称
    • 提醒对象为组织时
      • 组织名称
      • 其他语言下的显示名称
      • 组织代码
    • 提醒对象为组时
  3. 使用键盘的上下键选择提醒对象并按下“Enter”键。
    或者用鼠标选择提醒对象。
    正确指定提醒对象时,提醒对象的字符会显示为蓝色。可指定多个提醒对象。
    截图:回复栏中正确指定提醒对象的图片

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

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时,请点击[回复]或[回复全部]。

截图:回复其他用户的回复或评论的图片

如点击[回复],仅填写了该回复或评论的用户将收到提醒通知。
如点击[回复全部],填写了该回复或评论的用户、以及该评论或回复中被指定为提醒对象的用户、组织、组都将收到提醒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