複選

文章編號:040533

配置複選欄位,可以建立從事先準備的選項中選擇多個項目的輸入欄。

在記錄的新增或編輯畫面中,選項的項目將以縱向排列。項目較多時會顯示滾動條。
在記錄詳情畫面中只會顯示已選擇的選項項目。

截圖:應用程式的複選輸入欄的範例

設定項目

截圖:複選欄位的設定畫面

欄位名稱

指定輸入項目的標題。

隱藏欄位名稱

勾選後將在下列畫面中隱藏欄位名稱。

  • 新增記錄畫面
  • 編輯記錄畫面
  • 記錄詳情畫面
  • 列印記錄用畫面
  • 表單的設定畫面

設為必填項

勾選後將必須對該欄位選擇值。

項目與順序

輸入選項的項目名稱。項目名稱最多可輸入128個全形或半形字元,最多可設定1,000個項目名稱。

若要增加項目數量,點擊輸入欄右側+形狀的「新增」圖示,或在最下方的項目為可輸入的狀態時,按下Enter鍵。
若要減少項目數量,點擊輸入欄右側-形狀的「刪除」圖示。

若要變更項目順序,請拖放輸入欄左側的箭頭圖示。

預設值

設定輸入項目的預設值。

欄位代碼

在計算公式或API指定該欄位時使用的字串。

使用範例

要從顯示的選項中複選時,使用複選欄位。
在記錄的新增或編輯畫面中,即使項目再多,複選欄位也會以固定的大小顯示。因此若選項太多,使用核取方塊欄位太佔版面時,可以使用複選欄位。

例如,要在顧客管理應用程式中登錄顧客選擇了哪一種服務時,使用複選欄位。

截圖:使用複選作為「選項」欄位的範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