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形式的复制
复制已有的申请形式,在同一类别中创建新的申请形式。
通过复制创建的申请形式的内容如下:
- 申请形式名称及申请形式代码:
"复制(复制源内容)"后自动输入。 - 其他申请形式信息 / 管理员用备注 / 项目:
与复制源内容相同。 - 申请编号 / 批准编号:
与复制源内容相同。
最终申请编号不会初始化。最终批准编号初始化为“0”。 - 路径 / 路径分支:
如果已设置来自源的共享路径,则复制的提交表单具有与源相同的路径和分支设置。
如果已从源设置专用路径,则复制的提交表单将从路径和分支设置中删除。 - 有效 / 无效:
要复制的申请形式为“有效”,且设置了共享路径时,所复制的申请形式也为“有效”。
如果源已启用,并且您已设置专用路径,则复制的申请形式将被禁用,因为该路径将被删除。
操作步骤:
-
点击页眉处齿轮状的管理员菜单图标。
-
点击[系统设置]。
-
选择“各应用程序的管理”标签页。
-
点击[Workflow]。
-
点击[申请形式列表]。
-
在“申请形式的列表”页面中,选择类别。
-
选中要复制的申请形式的复选框,然后点击“复制”。
创建的申请形式将显示在申请形式列表的最下面。 -
如有必要,请更改申请形式的内容。